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徐州市消防条例(草案修改稿)》,该条例共七章56条,在政府问责制、多产权建筑消防管理、孔明灯治理、外墙保温材料使用、宾馆消防管理、地下场所消防管理、轨道交通消防管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责任等方面作了既有本地特色又便于操作的规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2005年颁布的消防条例已难以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自2011年底开始,徐州市消防支队积极协调市人大法工委、内司委、市政府法制办,通过立项、修订、调研、论证、审议等立法程序制定了该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