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经过一年多的创建,我省首批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日前通过考核复审正式公布,包括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新津县花园镇在内的60个乡镇,成为首批省级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自贡市富顺县狮市镇、沿滩区富全镇、贡井区牛尾乡、自流井区荣边镇等72个乡镇成为首批市州级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
为探索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和手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12年,省政府安委会与四川交警决定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的创建活动,活动到2017年结束,历时5年。活动中,交警部门突出乡镇、村社两级重点,注重发挥乡镇交管办和村交通信息员的作用,推动农村交通管理建章立制,健全台账,强化宣传教育,并根据农村交通流特点,统筹力量联勤联动,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强化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年里,四川交警与安监部门将选树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按照目标,全省获省、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总数要在上年的基础上每年增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