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月10日发布公告,就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所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启动再调查。
根据公告,在再调查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通过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公开信息查阅室和商务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我国自2011年1月23日开始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征收33.5%~71.8%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5年。